客户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风险。一旦货物交付给货运公司(工厂交货价,200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若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货物,将由客户承担所有责任:从这一刻起,双方销售过程必须视为已完成,客户必须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货物运输必须由客户指定的运输公司完成,客户必须在采购订单上标出货运公司的名称和帐号。 我们诚恳地建议:客户必需确保货物在运输前与运输公司沟通好任何必要的运输操作指示,同时也标识出运输的类型。Opto远心公司将保留货运收据,当客户需要时我们会将货运提单号码(运单号码)和其他任何相关运输资料提供给客户。若货运公司出现以下情况,货运公司不签发运单副本或货运公司不签发常规的跟踪货物运输状态的文件时,Opto远心公司将拒绝接受把客户货物交付给客户指定的运输公司。
在缺乏货物运输信息的情况下,Opto远心公司将保留决定是否监管货物的权力,直到客户提供确切装运指示或客户负责支付50欧元国内运输费和150欧元国际运输费,以及货物价值的1%作为保险费后由客户自己安排发货,或者,通过OPTO远心公司安排一个快递公司发货。
评估帐户中的货物在出货过程中,客户自担费用和风险。
评估单位的货物运输必需遵循以下原则:
当客户运输过程中遇到费用和风险时,货物必须返回OPTO远心公司。
货物如果丢失,客户仍需支付全额货款给OPTO远心公司。
货物如果损坏,OPTO远心公司将收取货物的修理费,货物必须在交货日后的4周内返回至OPTO远心公司。在修理期后,我司管理人员将会直接发一个关于货物返回的文件给客户;客户可根据要求延长评估期,最长的延长周期为2周:要延长评估期的客户必须提前向OPTO远心公司提出申请。.
如果超过上述退货条款,OPTO远心公司将有权开出货物销售发票。
为了统计库存,所有借出的货品必须在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返回到意大利OPTO远心公司:没有在该日期前返还的货物将按商品价值收费。每年的12月1日后,OPTO远心公司将不再发送估价资料。
OPTO远心公司认为始终遵循并极端重视付款的准时性对供应商和各业务伙伴之间有着积极和有益的关系。基于同样的原因,OPTO远心公司认为客户延迟付款是违反了合同条约并明确拒绝OPTO远心公司与其建立的信任关系。付款条件是在安排订单前商定的。客户从接到订单到付款有30天的付款期限,OPTO远心公司保留收取滞纳金或采取法律保护的权利。如果没有收到货款,OPTO远心公司有权推迟交货。
如果未支付货款,OPTO远心公司将按法定利率收取客户利息和相关银行费用。任何可能延迟对所开发票的应付款必须及时沟通;书面通知并列出付款时间发送到OPTO远心公司,OPTO远心公司将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客户的延迟付款方案。 如果不按时支付应付货款,OPTO远心公司将立即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动,直到收回所有应收账款。
OPTO远心公司为了防止客户无力支付货款,保留在任何时候单方面改变最初双方同意的付款条件的权利:严格执行预付款。
收到OPTO远心公司销售帐户的产品后,顾客购买拥有所有权和监护权的产品完成了暂时交货,其只获得了产品本身的临时使用权,临时使用权是免费的;只有当全额付清应付款时,客户才真正拥有完整的使用权。 如果在应付款期限内仍未付款,客户使用的产品许可证和产品本身相关的任何保修单、服务和供应商的义务将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将会收到OPTO远心公司的正式通知,它将指出使用任何未支付货款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因为使用许可证是不被认可的。未取
得使用许可证的产品不能出售给第三方,也不能作为集成系统出售或出租给任何第三方。OPTO远心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从未付款的客户处或任何第三方处收回货物。
所有OPTO远心公司产品均附有从交货日起保修期为365天的保修单:如果移动产品的序列号,保修单即终止。
所有OPTO远心公司的产品均符合产品说明书中所公布的规格。OPTO远心公司对未能达到其技术文档中未提及的内容,或与客户约定的说明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到的内容概不负责。因此,OPTO远心公司只接受相关公布或商定规格的产品投诉;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以证明说明书与之的差异。OPTO远心公司保留在交货2周后接受投诉的权力。
残次货品的退回必须由OPTO远心公司认可;货品涉嫌缺陷应被送回专门的“评估帐户”: 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货品退回将被拒绝,除非事先经OPTO远心公司同意退回的货品。直到证明货品故障的原因为止,退货费用由客户承担。
OPTO远心公司保留15天时间进行必要的工作以检查退货并陈述其技术意见。如发现产品有缺陷,OPTO远心公司将立即修复产品并承担重新发货的运费,同时归还客户退货至OPTO远心公司的运费。如果产品没有发现缺陷,产品将被重新送回客户,客户将承担运费。 双方认为没有争议的应付款,客户是必须支付的,对于客户单方面声称有争议的应付货款,该客户将被视为是无力偿还的客户。
如果对同意的或公布的产品规格中的产品有不同意见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选出一个第三方,并由其给予技术意见。如果第三方没有发现该产品不符合规定,客户将承担举证责任。如果OPTO远心公司产品被证明不符合规格,公司将立即把商品的售价退还给客户,同时将相关金额的银行存入凭证发给客户。
OPTO远心公司保留对已发布或已与客户约定的符合规格的交货产品不接受任何修改或修订的权力。
商品供应是完全受这里所描述的销售条件约束的; 本文没有定义的相关商品供应和服务将参考意大利国家的民法法规。
OPTO远心公司接受合同并不表示以任何方式绝对的接受客户提出的贸易条款和条件,无论是在合同文档中明确提到或其附件或任何地方由客户作为一般采购条件发布的。
客户提出的购买条件,只有当OPTO远心公司法定代理人在书面文件上明确签订接受才被视为有效。交货时间表中列出的交货时间被视为是指导性的,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特定的销售合同或事先双方已商定的。
在延迟交货(最多4周)的情况下,订单仍然有效并且客户对撤回货物具有约束力。
OPTO远心公司保留发送给客户文档的权利,其唯一作用是证实并确认OPTO远心公司提供客户自愿采购商品的服务。
关于交货期,订单确认后是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不能以任何形式变更,即使客户能提供一个更新的交货期 。
我们不接受单方面变更订单的供应条款(价格、付款、交货时间和其他);任何供应条件的变更必须先由OPTO远心公司同意。
任何订单的取消或修改,必须在订单提交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OPTO远心公司;超过该时间OPTO远心公司将不接受任何变更。订单开票7天后,或在任何情况下,货物已交付给货运公司,该订单将不能被取消或修改。
OPTO远心公司保留随时更新价格的权利,已售产品的先前价格不具约束力。
OPTO远心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的知识产权是符合标准的产品,由OPTO远心公司专为客户生产的特殊产品,是OPTO远心公司拥有的,除非另有明确约定。
这种知识产权延伸到工程学采用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光学、力学或电子学)和可能存在于专利注册的产品、技术或应用中。
客户有权自由地使用符合标准的或定制的产品,除非在销售合同中有具体描述的限制,但客户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对OPTO远心公司的任何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应用程序私下进行开发或用OPTO远心公司来定义 ,除非OPTO远心公司明确同意。
客户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不能移走用来辨别OPTO远心公司生产的产品元件的部分(标志、标贴、印刷等),除非事先经OPTO远心公司同意。